(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红网时刻衡阳6月28日讯(通讯员 蒋倩)家住衡阳市雁峰区的王某欲在抖音上推广一款游戏盒子的电子产品,并通过网络联系了位于江苏省的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双方经过沟通签订了一份合作推广协议,王某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了3000元首付款。因王某无法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导致产品无法推广,双方协商无果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信息科技公司退还合同首付款3000元。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且被告在外地不方便应诉,法官随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双方均具有调解意愿,于是积极促进该案进行线上调解。法官通过电话先后就本案的争议问题征求了双方意见,因双方当事人无法面对面交流,进行有效的沟通,法官随即添加了双方当事人的微信,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继续主持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的解答及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和解协议,且被告于和解协议签订当日即向王某返还了部分合同款项,该案也顺利审结。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耐心调解和不厌其烦促成该案的和解表示由衷的感谢。
案件标的额虽小,但法官秉承一颗司法为民的初心,想当事人之所想,积极促成和解,化解矛盾,做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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